为了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选拔综合素质高、符合行业从业要求的考生进入我院学习,经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批准,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6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范围:面向吉林省,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201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参加2016年吉林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三:网上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第一步:注册
进入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以考生身份证号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且设置密码。
第二步:信息录入
1. 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十四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社会青年)、毕业类别(高中、中职)、报考科类(文史、理工)、外语语种、考生生源地、毕业学校等项。
2. 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志愿信息
1)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平行志愿)
2) 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项选择“是”或“否”
3. 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联系方式。
第三步:提交完成
所有信息输入结束,考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第四步:通过银行缴纳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网点缴纳报名费200元,汇入指定账号,并保存好银行缴费汇款凭条。
开户名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账 号:071 021 401 101 520 000 0510
开 户 行:农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烧锅信用社
汇款时务必在说明栏中注明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不午跨行汇款。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学院将申请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报名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审核合格并已缴纳报名费者,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2: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生确认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
1: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本人应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们替代;
2:考生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及证明均为无效证件);
3:考生现场核对报考信息和缴纳报名费情况,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
4:考生凭确认表,银行缴费汇款凭条领取《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5:考生查验考场。
单独招生考试分为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一)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三科合卷,满分45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 综合素质测试
以语言组织,职业潜能,职业素质为主,满分为30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心理素质、沟通协调能力。(三) 考试时间安排
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按五个步骤完成:
1 | 网上报名时间、填报志愿 | |
2 |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 |
3 | 考生到校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 | |
4 | 考生查验考场 | |
5 | 考试(基础水平测试、综合测试) | |
(四) 网上公布考生成绩
在阅卷、评分、统计分数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及总成绩)上传至学院官方网站(******),考生可通过考生事情或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