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如下:
1.2016级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是学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校办理手续的,请持以下材料:
①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信息完整,粘贴照片并加盖当地人武部门公章)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需能看清人武部所盖公章)或人武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证明入伍的证明③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④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到北区主楼203室办理相关手续。招办联系人刘会华,联系方式0533-2348111;。
3.已办理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未办理但已确定要办理该手续的),系院迎新系统中不用点报到,考生不用交学费,已缴费的考生请于
9
月
4
日
以后(
9
月
4
日
当天不办理)持录取通知书、缴费单据到北区主楼二楼203室签字,再到北区主楼一楼105室办理退费手续。
4.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在校生请到北区主楼9楼925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联系人毕瀚文,联系方式:0533-234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