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时期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要求,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增加社会对我校研究生的认可度,培养出拔尖创新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16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如下:
1.根据国家政策,2016年博、硕士研究生实行全部收费制度。
2.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三年)每月发放补助1000元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三年)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贴(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3.推免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三年)内免除学费。推免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三年)内免除学费。并且推免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三年)每月发放补助30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推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三年)每月发放1600元生活补贴(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4.学校提供“助管”“助教”“助研”三助岗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发放补助。
5.学校设有研究生科技立项经费,在进行课题研究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6.学校除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外,还设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