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与本科高校
“3+2”贯通培养2016年招生200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4〕4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鲁教高字〔2016〕3号文,确定了201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在我院继续与青岛科技大学、鲁东大学分别就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行分段培养教育的基础上,又新增与青岛农业大学工程造价专业实行分段培养教育,学生前三年在我院就读专科,考核合格后升入对应的本科院校就读两年本科,毕业后颁发本科毕业证,为第一学历。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按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我院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录取的过程中,将严格贯彻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认真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