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6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高级技工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6年09月14日14:26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高级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国家首批示范社会技能鉴定所(站)”、“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7年,半个多世纪以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重视技能培养、强化实践操作、培养创新能力,已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沿海城市——山东烟台,占地864亩,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6000余万元,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数控仿真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PLC实验室、技术测量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106个。有数控机床37台、普通机床429台,藏书量58.7万余册,电子图书4047GB。学院现有教职工732人,专任教师5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74人,专业教师全部具有技师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双师素质高。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教改项目1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院级重点专业16个,院级特色专业9个,院级精品课程69门。

学院实施 “产学研相结合”、“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与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毕业生供需联系,并拥有资产达1.5亿元的实习工厂,建有21个校内实践基地, 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保证了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接受先进企业的生产模式和企业文化的熏陶;学院还拥有汽车驾驶学校,校企合作建有64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构成了实践教学的强大后盾,培养出的学生理论知识扎实、操作技能过硬、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长期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16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325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凡参加山东省当年春季或夏季高考,成绩达到规定的低控制分数线且在高考统招批次集中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2、凡已在高考统招批次集中录取阶段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录取两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一所学校提出申请,多申请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学院审核录取。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提交注册我院入学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4、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收费标准:理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文科专业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第十九条 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以学院内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管理体系。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535-6386611  6385511  6381766  6937292

学院招生就业处传真:0535-6937291
    学院网址:Http://www.***.cn
    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ytetc-zhaosheng@***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标题:2016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高级技工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入学指南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6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高级技工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开设的专业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