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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5日08:49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2016至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贷款额度确定
   各二级学院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特别注意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关于执行2016年各类新生收费标准的通知》院发【2016】3号文件。
    二、时间安排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续贷申请工作
续贷学生必须在2016年5月20日至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n/),填写申请贷款(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申贷(续贷)申请。选择贷款类型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一般为身份证号码后8位,如果不对可以与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密码,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在登录页面可以查询。
2、农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
续贷学生必须在2016年7月1日—10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学生登陆网上自助系统,进入“打印资料”模块,打印续贷确认书(7月1日打印);
(2)学生携带续贷确认书至学生资助科,7月1日后联系高校老师在线确认高校回执。
三、工作要求
学生贷款资助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应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深入了解需要贷款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确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
   工作中若有困惑和疑问,及时致电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为各二级学院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电话:0871—67986003)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18日  

原标题:2016年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手机版:2016年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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