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及家长:
临沧卫生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三年制中专层次)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广大考生及家长知晓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临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录取原则:不设低投档线,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志愿征集和补录:如果已录取学生中有部分学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或者在2016年8月15、16日开学后自愿退学,使我校能容纳的招生数出现缺额的情形,我校将根据文件精神,组织志愿征集和补录工作。原则为:处于自由状态的考生到当地招生办或者临沧卫生学校招生办进行征集志愿和申报投档,我们将根据学校所能容纳的缺额数按分数高低或者按现场报名的先后顺序分批次补录,直至录满为止。
三、录取时间:招生录取工作从2016年8 月起至11 月止(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系统关闭之前),按上述原则分阶段进行录取。
四、五年制专科录取工作由相关高职高专学校完成。
特此公告。广大考生及家长可随时向临沧卫生学校招生办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83-2121485。
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