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设学校2016年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原则
为做好我校2016年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6】96号)文的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师资、专业设置等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现将2016年招生原则制定如下:
一、考试入学招生录取原则
1.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将按省招考院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参加本年度升学考试,志愿未填报我校的考生,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初中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我校报名,其中州内学生中考分数须达到250分以上、州外学生不限中考分数,并填写一份“就读申请”后,可办理入学手续。
二、非报名考生招生录取原则
(一)初中起点
1.应(往)届省外、往届州外学生 往届生原则上只招收2015年、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生凭初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并填写一份 “承诺书”后,可办理入学手续。
2.往届州内学生 原则上只招收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生凭当年中考成绩、初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当年中考分数折算后须达到250分以上(中考分值按当年考生中考分数乘以0.85折算得出),并填写一份 “承诺书”后,可办理入学手续。
3.普通高中就读学生 原则上只招收2015年升入高中的学生。学生凭初中毕业证或高中入学录取通知书、高中就读学校开具的退学证明、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并填写一份 “承诺书”后,可办理入学手续。
(二)高中阶段起点
原则上只招收2016年、2015年、2014年高中阶段毕业生。学生凭高中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并填写一份“承诺书”后,可办理入学手续。
三、政策性招生录取原则
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迪庆州、怒江州两地区的毕业生,云南省住建厅对口帮扶的大理州祥云县毕业生,是考试入学的考生,优先办理录取手续;是非报名考生,凭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并填写一份 “承诺书”后,均办理入学手续。上述两州一县建档立卡户的新生,在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同时,免除在校期间的住宿费。
四、招生期间,根据报考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统一设定报名截止日期。
五、招生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 “公开、公平、公正”为招生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努力完成本年度招生任务。
本原则,经2016年7月11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注:“承诺书”主要承诺本人无其它学校学籍身份和违纪违法行为。
云南建设学校
二?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