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6]1号)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破格复试目的与原则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个别专业招生缺额通过调剂仍不能完成的情况下,方启动破格复试程序。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规模的3%。
二、破格复试要求与程序
1.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经考生申请(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方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学校对拟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本年度仅限外语、数学(统考)单项破格,破格幅度严格控制在5分之内(含5分)。
3.省级以上赛事获得名次(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者适当放宽幅度。
4.复试所需材料请参看《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三、破格复试申请时间
请申请参加破格复试考生于2016年4月5日――6日将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交到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与学位科。
附件:2016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审批表.doc
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30日
原标题:2016年伊犁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