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
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2+1合作办学院校
2016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简章
一、学院性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宜宾市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2016年拟向全省招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学生350人(以省教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
201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各市、州组织的中考,并在当地所在区县招办公布的招生专网上填报我院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或在“考生志愿机读卡”五年制高职(专科)第一志愿栏填涂“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62001;专业及代码:以各市州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专业与收费标准(第一、二年)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住宿费 (元/年) |
代管费 (元/年) |
公寓 物资费 (元) |
合计 (元/年)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50 |
800 |
400 |
400 |
1600 |
2 |
数控技术 |
800 |
400 |
400 |
1600 |
3 |
财务管理 |
800 |
400 |
400 |
1600 |
4 |
旅游管理 |
800 |
400 |
400 |
1600 |
5 |
酿酒技术 |
800 |
400 |
400 |
1600 |
注:只有第一学期入学时交纳公寓化物资费(军训及床上用品费)。
四、国家减免与奖助措施
我院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减免与资助措施。
1、全面免学费的基本政策
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免除中职阶段学费,第三年进入专科学习后,按国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2、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
3、学院设立的各种奖助措施
(1)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2)特困生资助措施
①特困生补助: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按学期补助。
②勤工助学: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取得劳动报酬。
③减免学费:特困生提供相应证明,可以减免相应的学费。
五、录取原则
凡2016年参加了各市、州组织的中考,且成绩达到了所在地五年制高职专科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五年制高职专科,学院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六、学院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传真:0831-8275466
学院网址:http://www.***.cn;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
各位考生及家长请注意:
1、2016年我院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只招五年制大专,不招三年制中专。
2、五年制看分填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在所在区、县招办公布的网站上,填报我院五年制第一志愿。(往年五年制低分数线为:中考成绩总375分以上)
3、我院五年制招生代码: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