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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医类医学生高职专科教育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2016年10月27日09:26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雅安市卫生计生委

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中医类医学生高职专科教育定向培养

招生简章

大力推进省中医药管理局与雅安市中医药强市建设战略合作,着力解决我市中医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雅安市中医类医学生定向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方案》(雅办发〔2016〕31号)文件精神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自2016年起,开始招收普通高职专科中医类专业定向培养学生

1、 招生原则 

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府补贴、返还学费、进入编制

二、招生对象及管理

定向培养引进工作立足本土化,优先考虑雅安户籍生源;鼓励为雅安中医药事业服务,有意愿来雅安参加定向服务和定向培养的外地户籍生源。考生须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以上方可参加培养录用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在学院2016级普通高职专科中医类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专业)的在校学生中进行选拔,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进行教务管理,教学工作由医学系具体负责实施。

招生专业学制及人数 

中医类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专业 

学制:三年 

计划:连续二年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中医类医学专业高职专科学生。2016年招收47人。

招生办法 对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中医类考生,承诺毕业后到县(区)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以上,均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雅安市免费定向培养中医类医学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生效(协议分别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人各保存一份,另一份装入考生档案)。

具体实施办法:

1、中医类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雅安籍考生中优先选拔。

2、愿意参加雅安市中医类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雅安籍考生。

3、如雅安籍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在中医类和临床医学专业里有意愿来雅安参加定向服务和定向培养的外地户籍生源选拔。

4、如上述情况生源仍然不足,适当放宽到:我院已到校2016级医技类专业生源。

5、上述选拔均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额满为止。但不包含单独招生和对口高职生源。

培养要求

(一)教学培养监督。培养院校按照与市卫生计生委签署的定向培养工作协议,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职责,制定教学计划,优化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履行监督职责,确定专业培养质量要求,对培养院校承担定向生的培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培养质量。

(二)教学培养要求。定向生除完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外,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要求,需进行规范化培训并参加考核。

(三)毕业分配。

1.定向生在校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根据签署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凭报到证到所定向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到辖区内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县(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在2个月内完成定向生报到分配和聘用审批工作,同步将报到分配情况报市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定向生的毕业档案由培养院校负责寄往定向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定向生毕业后要履行协议,按要求及时到定向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

资助政策

1)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专科定向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核算生活补助经费。在定向生毕业分配到岗后6年内分2次补助到位,补助金额根据服务年限、考核情况,第一年、第六年分别按照补助总金额的20%80%比例给予补助。

2)学费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定向培养专科医学生学费补偿总金额=年均学费补助标准×规定学制。其中,年均学费补助标准包括定向生培养学习期间基本的学费,按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确定。市、县(区)财政根据学生学制年限,按照每年申请拨付的方式,将学费拨付给培养院校。

3)学生在校期间按学校奖助学金政策规定享受相关资助。

晋升及

鼓励和支持定向生参加更高层次的在职医学学历教育,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培,安排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和到上级医院学习进修。定向生的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

违约及解约责任

1、对毕业考试不合格(有3门以上课程,含专业基础课程)的定向生,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权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并要求定向生退还已享受的各项补助费用。

2、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定向生自行放弃学籍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权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并要求定向生退还已享受的各项补助费用。

3、定向生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规定时间到签约单位工作,经所签协议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书面通知1个月后仍未报到或报到就业后未满服务期的,视为违约;违约的定向生须按协议规定立即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支付已享受补助费用100%的违约金。

4、定向生必须认真履行与签约单位签订的低6年服务期限协议,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获得该年度经费补助;定向生未满服务期限离开签约单位的,必须取消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身份,并按协议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项补助费用,同时依据服务协议支付违约金。其中,服务期未满1年的,按照已补助总金额的100%支付;1年及以上的,按照已补助总金额的85%支付。

  5、定向生与签约单位服务期满后,方可在市内、外医疗机构间流动,同时终止与签约单位的人事关系。

 6、对招聘后6年内取得国家法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定向生,可继续聘用到签约单位工作;对在签约单位工作满6年后仍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定向生要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与签约单位的人事关系。

    

雅安市卫生计生委  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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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邮编:625000

联系电话:(08352241840  2229044(传真)

学校网址: 

EmailSCYZYZJC@***

 


原标题:2016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医类医学生高职专科教育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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