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徐医大〔2016〕79号),学校将对2015-2016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15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创新类项目(见附件1)
2.2016年立项的一年期创新类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
本次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并于2017年3月3日前完成。
请各学院于开展中期检查前3天将本学院答辩时间、地点、专家名单、联络员等内容报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备案,学校将派人员观摩学习。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变更: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3.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4.经费使用情况。
5.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
四、检查程序
1. 各院系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汇报时间、地点、专家组成等)。
2.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3.各院系成立专家组(3~5人),自行组织材料审查和中期检查现场汇报会。
4. 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展示项目阶段性成果,研究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后期安排与解决方案等,建议汇报时间为10分钟/项。
5.专家组就现场汇报内容、项目中期检查表等材料对各项目组进行问询与评价,并对后续研究提出具体的指导建议。
6.专家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各项目,对各项目给出检查结论,并在《徐州医科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专家签名”栏签字确认。
五、材料提交
1.项目组需提交的材料(提交时间、地点根据院系通知)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
2)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课题信息变更申请书(见附件5),无变动不填写。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见附件7),需结题项目填写。
2.学院需提交材料(2017年3月3日前送教务处123室)
1) 中期检查工作小结、中期检查会议记要和图片资料。
2) 《徐州医科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六、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分通过、限期整改、终止项目。通过项目按计划继续开展,并继续给予经费支持;限期整改项目需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待学院检查通过后再报销项目经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较严重问题或无明显进展的,应上报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如仍无法解决,应及时终止项目继续运行,予以撤销。被中止的项目参与主持人和指导教师,下一年度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2.经查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和拒绝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
3.对于终止的项目停止经费报销,按《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必要时可追回已使用的经费。
七、其他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工作数量大、类型多,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院系要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本院学生积极参与,广泛宣传扩大项目受益面。使各项目负责人及参加者对此次检查工作深刻理解,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院系要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材料和工作记录留存工作。
3.各院系对项目的检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总结,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4.指导老师应对项目严格监督,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对执行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给出具体意见,对项目下一步如何开展提出指导性建议。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2.徐州医科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4.徐州医科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5.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课题信息变更申请书
6.《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