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学生预交费的通知
湖北省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生政策,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6年高考。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与统招学生待遇相同。请考生到我校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查询地址:,查询结果为“拟录取”表明被我院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预缴第一年学费,在规定时间内未预交学费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本次单招录取机会,我校将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下一考生。请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按下列通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各专业预交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预交费标准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5000元/年 |
2 |
特殊教育 |
三年 |
5000元/年 |
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三年 |
6500元/年 |
4 |
市场营销 |
三年 |
5000元/年 |
5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5000元/年 |
6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5000元/年 |
二、交费须知
1、请学生以本人的名义向我校计财处汇款,并在汇款单备注栏目中一定要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非常重要),并将汇款单复印后将复印件传真到0710-3513396,或将汇款单与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拍照后发送到邮箱@***。注:缴费发票开学报到后发至各考生手中。
2、如果是多人集中缴费,请一定要将汇款单与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金额)复印到一张纸上,并传真到0710-3513396,或将汇款单与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拍照后发送到邮箱@***。注:缴费发票开学报到后发至各考生手中。
3、如果是以家长名义汇款,请一定要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非常重要),汇款完后将汇款单复印,并将复印件传真到0710-3513396,或将汇款单与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拍照后发送到邮箱@***。注:缴费发票开学报到后发至各考生手中。
4、考生可到我校计财处直接办理缴费手续(现金或刷卡均可)。
5、缴费并送达或传真缴费单时间:4月12至20日下午下午5:00点结束。以传真或邮件为准。
特别提示:不能通过自动柜员机存现金和转账,也不能在银行柜台存现金办理。招生办将根据实际预交费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预缴费或未将缴费回单传真、送达或发送邮件者,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我院校单招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技能高考。
三、汇款方式
收款人: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湖北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檀溪支行
账 号:
注意: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栏写上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
例如:王五,42****************
四、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处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8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檀溪路校区)
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710-3513613 3513396(传真)
招生工作处咨询QQ:80008781
招生工作处
2016
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