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幼师2016年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的精神,2016年秋季招生录取要加强新生面试工作环节,不断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凡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大专、“3+2”大专、三年制中专),必须参加新生入学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面试主要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由招办组织实施。
一、招生集中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军
副组长:朱新华
成 员:史金柱 孙宝生 方红岩
二、面试时间安排:
详见学校网站
三、面试内容:
1、形象形体测评: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四肢无残疾、无纹身;身高1.55米以上(技能突出者可适当降低身高标准);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4至16岁标准体重=年龄×2+8)。
2、语言表达能力:(自我介绍、阅读)口齿清楚,普通话语音准确,声音响亮,口语表达清晰,姿态自然大方,无口吃、大舌头、表述不清等现象。
3、特长展示(任选两项):
a音乐表现能力: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歌词吐字咬字清晰,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
动作协调能力:成品舞蹈、舞蹈基功等。
c绘画能力:参加美术加试的考生需准备一幅素描作品。
d参加器乐面试的除钢琴外,需自备乐器。
e其它特长展示
凡经面试认定为特长生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凡参加新乡市等地艺术类考生加试的学生,成绩在C级以上者,凭艺术类加试成绩单可免面试。
新乡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办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