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篮球、定向越野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为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湘南学院
2016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队)、定向越野(男队、女队)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 (
除新疆、青海、宁夏和西藏外 )
计划招生
40
人,各项目公示人数和招生计划数如下。
1
、专业合格公示人数:国家一级运动员公示8人(篮球5人、定向越野男队2人、定向越野女队1人);国家二级运动员公示32人。其中文化高考成绩需要上生源所在省二本控制分数线65%以上的12人(篮球5人、定向越野男队4人、定向越野女队3人);文化高考成绩需要上生源所在省二本控制分数线20人。
2
、招生计划数:篮球5人、定向越野男队、女队视文化成绩合格人数而定。
三、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报名条件执行。
1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94
年
9
月
1
日
(含)之后出生
)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凡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材料,如若因证件和材料未能通过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cn/zsc/gsp/index.asp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本人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持相关证件(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等)到现场进行身份审核、签订《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和
缴费确认,未经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11
日
9:00
开始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
18:00
结束
五、现场确认、测试安排及成绩排序
1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内容
现场确认时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
现场确认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湘南学院
1
号办公楼
4
楼。
现场确认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获奖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等、
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和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
、项目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测试时间:
2016
年
3
月
26
日
(专业)、
27
日(文化(一级);
测试地点:湘南学院体育馆及体育场;
测试内容:详见附件。
3
、成绩排序:
同一项目的考生如后成绩相同,则篮球项目考生按“
比赛
”、“
运球——传球——投篮结合技术
”、“
1分钟定点投篮
”、“
助跑摸高
”的顺序比较各小项得分确定成绩排序;定向越野项目考生按“
专业体能测试
”、“
专业技能测试
”的顺序比较各小项得分确定成绩排序。
六、录取原则
1
、拟报考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员者,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无统一测试的省市除外)。我校此次测试成绩只适用于
2016
年高考录取使用;
2
、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等级(分为一级免试、二本线
65%
和二本线三个等级,各等级录取计划按照
2:3:5
分配);
3
、录取时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序录取;
4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名单和文化成绩要求情况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和招生公告栏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培养协议签订时间详见公示公告),逾期不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顺延增补,专业合格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合格者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5
、获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同时须参加并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按照录取规则录取(需高考报名);
6
、除取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湘南学院。获得二本线
65%
等级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
2016
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
及以上,即予以录取;获得二本线等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
2016
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即予以录取。招生专业范围为考生所在省普通同科类相关专业。
七、
其它
1
、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2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测试合格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3
本实施办法公布后,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4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5
、凡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请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意外,现场报名确认时出示保单方能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公园东麓
联系电话:
0735-2653053 2865289
(招办)
2653165
(体育学院)
传
真:
0735-2653053 2865289
邮政编码:
423000
网
址:
http://www.***.cn
九、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市)主管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市)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
本简章由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6
年
3
月
10
日
原标题:2016年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