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独招生/直升专考试考生基础成绩的说明
各位考生:
2016年单独招生/直升专考试考生基础成绩采用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各中职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作为原始依据。考生现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基础成绩,如对本人基础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4月10日前与我院联系。凡在4月10日前未与我院联系者均视为对本人基础成绩无异议。
联系电话:0994-2334961、6594177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原标题:2016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单独招生/直升专考试考生基础成绩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