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下设17个学院和25个本科专业,现有法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形成了法学学科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校有专任教师800余名,其中教授34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20余人,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13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在校学生16000余人。
项目依据
为了规范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培训工作、方便同等学力人员学习。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西北政法大学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②已具备法律专业或其它专业的大专学历(大专毕业生不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硕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
模块一: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
专业课程: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公共课程:英语
模块二:专题热门讲座,依据年度新热门问题设计。
模块三:在职法硕联合会(定期为已毕业和在读学员组织活动,为学员搭建人脉)
模块四:国家联考辅导课程
三、教学管理服务
结合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采用周末授课,灵活的教学形式使在职人员工作、学习两不误。项目办公室配备专职班主任,推选班委会和班长,创建同学、师生、法律相关从业人员之间的微信、QQ等多种形式的网络交流平台,同时根据团队建设等目标需要,安排适当形式的集体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搭建人脉、进行队伍建设。为学员提供自报名注册为我校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学员起至申请获得我校硕士学位结束的全程咨询、协助等相关工作。
四、师资配备(按姓氏字母排序)
由西北政法大学提供优秀师资。授课教师全部具有高级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侯西勋:教授,宪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
李其瑞:教授,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法理学导师组组长。
强 力:教授,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王周户:教授,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谢德成:教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研室主任。
义海忠:教授,房地产法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培训中心主任。
杨 巧:教授,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
张国伟:教授,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周景安:教授,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五、结业与学位申请
结业证:
本研修班学员修满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经项目办公室审核,由西北政法大学颁发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学位申请:
具备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西北政法大学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申请学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2、学士学位证书,且满三年;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4、在近三年内公开发表2篇以上法学方面的学术论文;
5、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手续
1、填写《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一寸、二寸蓝底照片各2张;
3、经西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办公室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发放入学通知、入学须知并签字确认。
八、报名地点
报名联系电话:029-86699522
报 名 地 址: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老校区)主行政楼336室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4号楼208室
网 址:http://
九、郑重声明
西北政法大学培训中心是西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唯一指定办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