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目标
省招办根据国务院招生制度改革要求,2016年力推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在《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高职院校年度在陕招生计划可全部用于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成为招生主渠道的趋势凸显。我校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招生形式为综合评价招生,目标是招生人数达到学校招生总人数半数以上,成为主要招生渠道。
二、工作机制
(一)招生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招生就业办公室统筹,教务部与其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
(二)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部门组成。具体的职责如下:
1.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方案策划实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招生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
2.教务部主要负责分类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3.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协调等工作。
4.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招生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政策的执行与落实。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1.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2.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方向)共7个:
序号 | 科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拟招生人数 |
1 | 文史 | 工程造价 | 三年 | 30 |
2 | 理工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3 | 理工 | 铁道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4 | 理工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三年 | 40 |
5 | 理工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6 | 理工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三年 | 40 |
7 | 理工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合计 | 270 |
四、工作流程
(一)、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入学申请者(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入学申请者(以下简称“三校生”)。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至5日,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考生于2016年3月7日至15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现场确认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2)报名考试费200元。
3、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确认报名时,按照科类选报6个专业志愿,且须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三)、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计分办法及考核形式
1、“普高生”分类考试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对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等级测试赋分办法为A为100分,B为85分,C为70分,D为55分。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办法为优为100分、良为85分、及格为70分、不及格为55分。对“普高生”由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按“三校生”的考核方法办理。
职业适应性测试办法:
(1)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序后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面试资格和名单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考生到校确认情况确定。
(2)面试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开始。
(3)面试内容:职业兴趣爱好、德智体美及综合素质等。面试考核包括抽取面试规定试题和评委提问两部分。规定面试试题由考生抽取,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为5分钟。
(4)面试组织:面试组织机构由考核组长和评审委员组成,具体面试过程可根据考生人数多少分组进行面试(详见面试具体安排)。考核组长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由文化课及专业课老师担任。面试过程中每个考场特设监督员1名,负责全程监督面试的全过程,以确保学校整个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另外每个考场设计时记分员1名,计时并组织考生抽题、登记所抽题号,与考场监督员一起汇总评委成绩。
(5)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100分,由评委根据面试评分标准分别给出成绩,终取其平均值即为每个考生的后面试成绩。
6.面试流程:
(1)面试时设两个候考室,考生8:30进入候考室。每个候考室设引导员2名,负责考生抽签,安排面试顺序和座位,引导考生面试。
(2)计时记分员安排考生抽取面试规定试题,并对试题号进行登记。
(3)考生回答面试规定试题、评委提问。
(4)评委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填写《面试评分表》,由计时记分员收取《面试评分表》,与考场监督员一起汇总评委成绩。
2、“三校生”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中学阶段及相当中学学业阶段等的学业基础知识、职业兴趣爱好、职业技能基础和德智体美等综合素养品质方面,考核共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总分300分,其中笔试部分总分200分,面试部分总分100分。
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1)笔试由学校教务部进行考核。
(1)笔试条件: “三校生”。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6日-25日
(3)笔试内容: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成绩为200分,其比例分别为4:4:2。
(4)考核形式及要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考试内容及难易程度均以每门课程基本内容及知识为主。
(5)命题及阅卷方式:所有考核科目均采取集体命题及流水集体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6)以上内容详见综合评价测试笔试部分详细安排。
2)面试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和教务部两部门进行考核。
考生先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到,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安排考生的面试顺序,并引导考生进行面试。具体面试由面试组织机构进行。
(1)面试内容:职业兴趣及爱好、德智体美、道德规范、职业技能基础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
(2)面试方式:采取面试组织机构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5分钟。
(3)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考核后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4)面试组织机构:面试组织机构由考核组长和评审委员两部分组成,具体面试过程可根据考生人数多少分组进行面试。(详见面试具体安排)。考核小组组长由学校领导及教务部相关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由体育课、政治课、专业课职业技能指导老师担任。另外在面试的过程中每个考场特设监督员1名,负责全程监督面试的全过程,以确保学校整个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5)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由评委根据面试评分标准分别给出成绩,终取其平均值即为每个考生的后面试成绩。
(6) 以上面试部分内容详见综合评价测试面试部分详细安排。
五、录取办法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照专业志愿依据分类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身体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4、学校执行省招生办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六、新生入学工作
综合评价招生新生的报到入学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新生接待
按照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例行程序与要求,学校学生工作部做好分类考试新生的接待工作。
(二)相关要求
1.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同学请开至:中国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并于开学一周内交至学校党群工作部。
2.纸质档案:新生携带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或毕业中学提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密封本人纸质档案,报到时交校学生工作部。新生务必妥善保管纸质档案,不得私自拆封,以保证档案封条及内封材料完整无缺。
七、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学年。
2、住宿费标准:650元~800元/学年。
八、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一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3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学校实行“奖、助、免、减、缓”等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困助学体系。设有绿色通道,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助学金设有:国家特困助学金3500元/年、一般贫困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助学金600元/年/和特困补助金等。
九、相关待遇
分类考试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时入学,待遇完全相同,毕业证完全相同。
十、宣传与咨询
分类考试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学校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
十一、纪律与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实施平安考试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纪律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公开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3、严格保密招生信息。做好分类考试试题、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未经批准,不准公开、外传考生信息。
4、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严禁擅自违规录取考生。
5、发现以学校招生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及时举报。
6、学校党群工作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针对招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或行政监察建议。严格执行 (教育部令第36号),对招生工作人员违反招生工作原则和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严肃查处。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威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事宜
1、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参加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2、录取考生可在新生开学报到前自愿申请到我校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3、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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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聂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