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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市工业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2016年12月05日17:19  西安市工业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6年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各市属技工院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和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要求,为做好今后全市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和2015年春季学期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国家助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申报及归档要求
  按照国家助学金新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技工院校实际情况,今后助学金实行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根据新资助政策规定,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覆盖范围及资助对象为:
  1、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2、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见附件6)一、二年级农村在校学生;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各20%确定。 
 
  (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安排。
  1、各院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成学生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数据上传等项受助对象确定工作。
  2、各院校国家助学金业务受理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包括:
  (1)国家助学金申报文件。
  (2)西安市技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报信息表(附件5)。学校名称与开户名称要相符,有差异者需院校上级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学校的资助资金专户开户行必须与 “中职学生资助卡”开卡行为同一银行。
  (3)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1—1)。汇总表数据须从《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技校信息系统》)中直接导出生成,确保与《技校信息系统》中数据一致。汇总表一、二年级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2)。
 
 (四)各院校需自行妥善保存助学金工作的有关材料,存档三年以上备查,院校保存的归档材料包括:
  1、“院校上报国家助学金归档材料”的六个部分内容。
  2、国家助学金银行转账、发放原始记录,助学金台账等相关财务帐表。  
  3、国家助学金有关的其它资料。
 
  二、201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安排
 
  (一)各技工院校于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电子申报并报送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
 
  (二)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由原来的每学期750元/人拟调整为1000元/人(终以财政下拨资金为准)。


原标题:2016年西安市工业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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