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2016年
“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细则
为确保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取得2016年高考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
3.身体健康。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
(二)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
2.免试类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录取 :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
(2 )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科类 | 招生计划 |
1 | 汉语 | 文科、单招 | 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
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科、单招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单招 |
4 | 建筑工程管理 | 文、理科、单招 |
5 | 工程造价 | 文、理科、单招 |
6 | 会计 | 文、理科、单招 |
7 | 财务管理 | 文、理科、单招 |
8 | 市场营销 | 文、理科、单招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科、单招 |
10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科、单招 |
11 | 护理 | 文、理科、单招 |
(二)201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类项目与招生计划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类 : 30 名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网址:www.***.cn)
2.考生于2016年3月26日前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在确认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考核
2016年3月19、26日(周六 )上午9 :30至11 :30、13:30至17:00。
考试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长安校区)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考生类别 | 科目 |
2016年3月19日 2016年3月26日 (星期六) | 9 ︰30—11 ︰30 | “普高生”类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三校生”类 | 文化基础测试(笔试) |
13 ︰30—17 ︰00 | “普高生”类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三校生”类 |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
注:考生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任选一日参加考试。 |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及总分安排表
考生类别 | 考试科目 | 分值 | 总分 |
“普高生”类 |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 140分 | 300分 |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30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130分 |
“三校生”类 | 文化基础测试 | 120分 | 300分 |
职业技能测试 | 180分 |
注:“普高生”类:为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校生”类: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标准考核。
1.文化基础测试
①考试科目
“三校生”类考生需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三科满分120分 ;“普高生”类考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再组织文化基础测试。
②考试形式:统一命题,闭卷笔试。
③试题密级:机密。
④考试实施: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 “普高生”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性格特质、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3.职业技能测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三校生”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一般技术以及特别技术、性格特质等测试。
4.成绩评定
2016年3月28日前 ,教务处负责各科评卷、统分工作。
5.成绩查询
2016年4月1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
6.考生复查成绩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成绩的考生,应于2016年4月1日-4日到学校教务管理中心,凭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教务处通知考生本人。
7 .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以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8.预录取名单上报
2016年4月5日前,学校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五、录取
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陕西省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1.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总分为300分。“普高生”类: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4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3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130分;“三校生”类:文化基础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2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80分。
“普高生”类: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院校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项)按:A以20分计, B:15分计, C(含合格)以10分计, D(含不合格)以5分计。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6项)按:A以5分计, B以3分计, C(含合格)以1分计, D(含不合格)以0分计。
“三校生”类: 总分=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院校职业技能测试
2.2016年4月11日-18日,已录取的新生到我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
3.2016年4月19日-20日,学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4 .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
六、郑重声明
1.我校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中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
2.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
七、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各部门职责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牵头进行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
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考试命题、标准制定以及免试生的证明材料审阅答辩,组织阅卷、评分、成绩审核,考生入学资格复查、解释工作。
财务管理中心:工作款项保障工作。
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时间表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1 | 2015年12月25日 | 上报招生章程、实施办法 | 教育厅学生处 省招办普招处 |
2 | 2016年3月1日 8:00~5日17:00 | 考生在省招办网上平台申报学校 | 学生申报 |
3 | 2016年3月26日前 |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来校现场进行审核、确认专业,签订《考生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 现场确认 |
4 | 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 组织进行入学考试 | 考试 |
5 | 2016年3月28日前 | 教务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校级考试成绩 | 汇总成绩 |
6 | 2016年3月29日~3月31日 |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核算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 核算成绩 划定分数线 |
7 | 2016年4月1日 | 在校官网公布预录取名单 | 成绩预录取名单 |
8 | 2016年4月2日~4日 | 教务管理中心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负责校考成绩复查、解释工作 | 受理考生复查 |
9 | 2016年4月5日前 | 高校上报预录取名单 | 录取 |
10 | 2016年4月11日~18日 | 被录取考生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 注册 |
11 | 2016年4月19日~20日 | 学校到省招办现场办理备案手续,由省招办公示高校终录取名单 | 备案 |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监督电话:029-85680008
成绩复查电话:029-85680152 传真:029-85680001
邮箱: zhaoban@***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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