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具体拟录取名单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n,在《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录公告》中查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审批,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目前,审批仍未结束,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现将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商调
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商调“人事档案”等材料:
1、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商调函”将于5月中旬发放。西安市以外的考生通过邮局用“挂号信”方式寄出,寄发地址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西安市内考生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研招办领取。考生收到“商调函”后,请按照要求填写档案所在单位抬头和本人姓名后交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
收件人:陈慧民
电话:029-82312406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西安理工大学×××学院硕士档案、学生姓名、录取专业及学号信息,邮寄方式仅限EMS,其他快递一律不予接收。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
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在
西安市以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以“挂号信”方式寄送,寄发地址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需要修改,请在
西安市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录取学院领取,具体时间我校将在网页上另行通知。
三、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
请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户口迁移等手续。
省外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要求:抬头为“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转往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
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要求:抬头为“西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XXX学院”。
考生团组织关系迁转要求:团员转籍必须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
考生户口迁移要求:户口迁移地址为“西安理工大学”。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迁移自愿。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户口及档案关系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和调档手续。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