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数学与统计学院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改革。结合我院的专业特点和具体情况,特对我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工作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请考核制是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为目标的一项博士生招生考试方式改革,是对我院现行博士生选拔制度的补充和完善。申请考核制应充分发挥考核专家组的作用,强化对申请者的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切实选拔优秀博士生源。
二、基本原则
在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组织程序,透明考核过程、公示录取结果。申请考核制与现行博士生招考办法相互补充,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3.建议申请者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5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211”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若申请者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可不受此条限制。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1)硕博连读条件
①申请对象:申请人为我校入学一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②学习成绩要求:学位课平均成绩超过80分。
③研究成果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SCI检索的期刊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SCI检索的前三区(中科院分区)期刊论文1篇。
学院根据需要安排申请答辩。
注:发表论文的期刊须为非收费刊物。
(2)应届硕士生重点考察以下五方面
①个人学术背景;
②硕士导师推荐意见;
③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
④硕士学位论文创新点;
⑤能够证明其创新能力的其他材料
并满足论文发表要求:
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SCI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JCR三区及以上杂志,以发表当年或前一年的高分区为准。
(3)在职人员(满足发表论文要求以及所列条件任一条即可)
满足论文发表要求:
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至少3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JCR三区及以上杂志,以发表当年或前一年的高分区为准。
①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②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③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五、申请材料
1.研招办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的上报材料,具体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9)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规定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2)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科研项目获得资助证明、取得授权的专利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全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导师签名的推荐信;或者所在工作单位研究方向相近的专家签名的推荐信一封;
(5)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以上资料简单装订成册,应包含目录。
六、组织机构
(1)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刘三阳
组员:杨有龙 冯象初 刘红卫 李俊民 冶继民
秘书:张朝辉(029-81891379)
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
(2)考核面试专家小组
组成:刘三阳(组长) 冯象初 刘红卫 李俊民 冶继民 杨有龙 王卫卫 周水生 齐小刚 吴事良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 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3)监督小组
组成:高俊亮(组长)、房亮;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七、组织程序
1.实施方案
(1)受理时间:学生提前联系,具体时间由学院领导小组决定。
(2)资格考核:由秘书根据本办法进行资格考核,考核是否满足基本条件,是否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在网上提交了资料,是否给学院考核组提交了有效完整的资料。
(3)录取标准:在宁缺毋滥的原则下,既要吸引优秀生源,又要珍惜招生名额。
按照SCI检索一篇10分;SCI检索三区一篇20分;SCI检索二区一篇30分;SCI检索一区一篇40分;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20分;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一项20分;排名第一获授权发明专利一项10分进行积分排名。总分≥50分者,优先考虑录取。总分≤40者,审慎考虑录取。
2.考生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各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提交材料
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学院,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4.专家考核材料
考核专家小组重点考核申请者的材料,确认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学院要求。
5.综合面试
由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6.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发放。
八、信息公开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名单将会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http://math.***.cn/)上公示十天,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办公室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79, 029-88203489
九、其他
(一)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10月
原标题: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