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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

  2015年10月30日17:1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学校《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精神,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科学选拔和多样化考察,注重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考查,提高生源质量,根据西电研字[2015]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申请考核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从2016年起,我院在继续实行普通统一考试制度的同时,另对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实施“申请考核制”改革

一、组织机构

1.学院领导小组

组成:刘延平(组长)、王安民、杜荣、赵捧未;

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

2.审核专家小组

组成:一般由不少于5位学术专家组成;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3.监督小组

组成:白旭东(组长)、樊稳;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4.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直博生申请者:

除满足1234条规定外,另要求申请者满足

5.申请者必须是取得母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应在本专业前10%以内,英语通过六级;

6.申请者有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发表、录用或在审。

●硕博连读生申请者:

除满足1234条规定外,另要求申请者满足

7.申请者为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读研究生;

8.申请者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英语通过六级;

9.申请者已有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发表、录用或在审。

●其他申请者:

除满足12、3、4条规定外,另要求申请者满足

10.申请者是拟攻读全日制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人员。

11.申请者应为985”或“211高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硕士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硕士学位论文成绩在80分以上,英语通过六级;或已取得教育部认定的国外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12.已有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如:已有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期刊文或国际会议论文发表或录用,或有经鉴定或评审的高水平研究报告,或硕士论文被评为院校优秀学位论文。

说明:

若申请者在科学研究方面特别优秀,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SCI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可不受条件11-12的限制。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6.攻读博士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至少8000);

7.其他可选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四、报名、审核及录取程序

1.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者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我院办公室(南校区信远楼Ⅱ-325)。联  人:职老师;联系电话:029-81891360

 箱:hlzhi@mial.***.cn

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申请材料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方可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3.综合面试

在综合面试环节中,要求参加面试的每个考生做30分钟的ppt汇报:用5分钟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用15分钟根据自己的研究论文作一个学术报告,用10分钟根据科研计划书做科研计划报告。然后专家提问。专家根据面试者的报告情况,对申请人的综合能力和科研素质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按百分制给出分数,每位申请人的终分数为所有专家打分后的平均分数。

后,由专家投票决定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是否被录取,并确定申请审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4.录取与公示

通过申请审核制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会在经管院网站上公示十天(http://em.***.cn/),同时纸质版申请材料将在学院会议室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61

五、其他

1.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以上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审核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主任签字:  

 

  201510月20日


原标题: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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