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44号)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16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目录》为依据。今年暂不接受《目录》增补专业建议。
2.各二级学院认真研读新旧专业对照表,尤其要注意 2015年经教育部同意新设、更名、合并及撤销的专业。
二、专业(含新增专业方向)设置的基本原则
1.能够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
2.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广西新发展的现实需要;
3.符合我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对专业人才有稳定的社会需求,能够优化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能够增强学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点;
4.鼓励申报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相关和地方经济发展密切联系的新专业。
三、申报新专业的基本要求
1.切实做好人才需求调查、论证;
2.有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
3.有较好的办学基础,实验教学条件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有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满足需求的实习基地;
4.有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文档发送至@***。
2.申报新专业的请填好《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并于12月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联系人:白春燕, 联系电话: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25日
专业申请表
原标题:2016年梧州学院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