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深化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情况
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民里13号(师范学院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专科生、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工作程序
(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
(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
(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
(五)我校将预录取结果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六)我校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复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对象
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8号),要求符合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四、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标准为:450-900元/生?年。
五、报考条件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5〕161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下同);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报考玉林师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专业的考生不限排名;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要求。
六、推荐材料报送
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材料报送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3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有关中职学校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及推荐学校分别装订成册。
中职学校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给相应本科院校(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本科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梧州学院2016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表1)、有关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我校将于4月7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通过审核的免试者名单。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分数线,将直接列入我校预录取名单并优先录取。
七、填报志愿
2016年4月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限填报1个专业,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八、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7日至3月21日,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年中职升本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中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高校,每所高校限报1个专业。
2.现场确认
通过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第一志愿院校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于4月15日8:30―17:00到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打印的《2016年中职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报名费。
3.考试报名费的收取
按照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文化素质考试报名费100元/人,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报名费100元/人,考生现场确认时,由各考点主考院校负责收取。
九、考试安排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考试方式:笔试。
(4)考试时间:3个科目共3个小时。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实际操作。
(2)测试内容: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
(3)按专业大类组织测试。
3.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职业技能免试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二)考点安排
1.基本原则
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在某考点进行技能测试,就在某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考点安排
(三)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下午、17日全天。具体时间安排以各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考试成绩查询
2015年4月22日开始,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年中职升本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同时,也可在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十一、录取原则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
(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按计划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校自主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十二、正式录取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210.36.200.10:8080)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四、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升入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
(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一致。
十五、工作日程安排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俸老师 古老师
(二)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办:0774-5841064、5833920
5831555(传真)。
(四)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5831713。
(五)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俸老师收,电话0774-5841064、5833920,邮政编码: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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