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华飞航空学院
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2016年度招生简章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近60年办学历史的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首批也是无锡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同时也是无锡唯一一所具有试点培养高职本科人才的高职院校。
华飞航空发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飞航空公司”)总部位于无锡,以通用航空运营、通航机场建设与管理、仿真科技、航空综合服务(包括航空展销中心)、航空教育为主营业务。
学校与华飞航空公司合作共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华飞航空学院,设置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致力于培养技术优秀、政治素质过硬的民航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人才。
一、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未来通航事业发展需要的,思想品质高尚、意志作风硬朗、纪律严明、敬业奉献、技术熟练、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飞行技术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知识面,并获得基本训练的,适应性强、勇于创新的通用航空直升机飞行人才。
培养模式:贯彻“专业技术教育、实践训练与执照考试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采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前2年在校内进行理论学习与基础实践能力培养,第3年由华飞航空公司安排进行直升机驾驶训练,同时完成毕业论文。
核心课程:直升机飞行原理、直升机结构与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基础、空中领航学、航空气象学、飞行中人的因素与驾驶舱资源管理、飞行与安全、民用航空法规等。
就业去向:取得学历证书与直升机商用驾驶执照的毕业生由华飞航空公司负责安排就业,在通航公司任直升机驾驶员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江苏、安徽两省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理科考生。
2.年龄为16周岁至20周岁(1996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高考英语科目总分的50%。
4.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5.自查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考生自荐基本身体条件见附件1)。
6.自查家庭背景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背景调查要求(民航背景调查要求见附件2)。
7. 家庭经济条件良好,有能力支付飞行执照培训及考证费用(私照+商照共约80万,可依协议采用全自费、半自费等形式)。
三、招录流程
凡申请报考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的考生应按下列流程参加招飞选拔:
1.报名: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自荐基本身体条件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标准者,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3)。
2.初检面试:已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检面试。
3.上站体检:由华飞航空学院组织,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4.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5.签订协议:与华飞航空公司等用人单位签订直升机驾驶员私、商照培训的“定向培养与就业协议”。
6. 填报志愿:在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2016年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报考我校。
7.对达到各相关省份我校投档线,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录取,并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报名、体检及相关事宜
1.预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安徽地区考生2016年5月30日前(江苏地区考生预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填写预报名表。网址:http://www.***.cn。
2.初检面试安排(见附件4)。
3.通过初检面试者参加民航专业体检,体检费用及参加体检时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条件
1.安徽省考生按我校2016年省外普通高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录取,并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江苏省考生按我校2016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普高学生版)规定组织录取,并报相关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2.通过民航专业体格检查、背景调查。
3. 签订直升机飞行员私、商照培训的“定向培养与就业协议”。
学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出现任何虚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学生自负。
六、培养费用及其他
1.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不含飞行执照培训及考证费用)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相关专业学生一致,具体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学生在学习、训练期间,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就读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或参加飞行训练的,以及进入大学三年级前英语成绩达不到飞行实训和用人单位要求的(要求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以上或同等英语水平,如:雅思4.5等),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若因纪律原因被终止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学习的,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直至退学。
4.学生飞行执照培训及考证费用按华飞航空公司与学生签订的“定向培养与就业协议”执行。
七、报名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0-81838896(华飞航空学院)、
2.学校网站:http://www.***.cn
3.学校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附件1
考生自荐基本身体条件
按照民航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直升机驾驶技术:
1.身高不足168厘米;
2.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5(C字表),斜视、色盲、色弱, 有视力矫正手术史;
3.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明显的“Ο”型或“X”型腿;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纹身;口吃;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晕车、晕船;腋臭;
7.慢性胃肠道疾病;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8.传染病史及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附件2
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一、范围
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
二、重点
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学习态度、法制观念、吃苦耐劳精神等。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现实表现,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附件4
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各省拟招生计划表
省份 |
江苏 |
安徽 |
备注 |
人数 |
10 |
2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本年度相关省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
合计 |
30 |
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在皖招生行程安排(安徽省)
招生地区 |
行程安排 |
时 间 |
备 注 |
安徽省 |
合肥市万达威斯汀酒店 |
2016年5月14日 9:00~17:00 |
请学生携带身份证及一张一寸照片参加初检面试 |
芜湖市新百金陵大酒店 |
2016年5月15日 9:00~17:00 |
||
安庆市安庆国际大酒店 |
2016年5月15日 9:00~17:00 |
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在苏招生行程安排(江苏省)
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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