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贵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根据《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的规定,本人符合相关加分条件,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任何虚假责任自负!特向贵校提出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考生信息(必填)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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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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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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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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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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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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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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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中学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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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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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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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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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加分情况(请在对应项后写上分值) |
国 家 政 策 性 加 分 |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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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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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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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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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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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政策 性加 分 |
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市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20分,获地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15分。体育、艺术特长加分: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加20分,艺术考级十级证书者加15分。 3.体育、艺术特长加分。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加20分,艺术考级十级证书者加15分。 |
(填写加分内容和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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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符合条件考生填写此页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邮编:214028 电话:0510-85345168,85343250。
原标题:2016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