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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摘要)

  2016年06月20日11:09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校性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国务院批准设立,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理念 学校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形成“立德树人,全面发展”和“根植于汽车产业,坚持走产学研合作之路,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理念。

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录取规则

1.学校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认可并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2.学校招生录取安排专业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语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不招收有发音和听力障碍考生。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只开设英语。

4.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规定执行。

5.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赛车方向)专业在第二批本科录取,原则上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

6.学校招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类、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7.车辆工程专业在湖北省招生批次为第一批本科录取。

8.设计学类、电子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3个专业大类招生,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类基础课程后,在高年级实行专业分流培养。

 

原标题:2016年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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