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部队提出需求,纳入高校教学,依托普通高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士官,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完成,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高校办理相关毕业手续。培养对象毕业当年,与其他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由部队下达士官命令,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规定》执行。培养对象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高中(中职)毕业后在高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培养对象首次受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
我校2016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情况如下:
招生专业:2016年,我校将在轮机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3个专业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
招生计划: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招生计划为90人,面向湖北省招生60人,面向安徽省招生10人;面向河南省招生10人;面向湖南省招生10人。
通信技术专业招生计划为50人,面向湖北省招生35人,面向山东省招生15人。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面向湖北省招生20人,面向安徽省招生10人;面向湖南省招生10人。
招收程序:按照宣传发动、填报志愿、体格检查、政治审查、面试、录取的程序办理。
时间安排:
6月25日至28日:填报志愿;
7月3日至7月7日: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
8月上旬:完生录取工作。
招生对象和条件:
(1)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对象为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应届毕业生;
(2)年龄在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以下,未婚;
(3)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招生办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任命和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当年,与其他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由部队下达士官命令,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规定》执行。
培养对象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高中(中职)毕业后在高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培养对象首次受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