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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6年02月05日10:32  安徽省宿州卫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大学园区
五、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六、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其中:面向中职
  合计 3   500 115 385
620201 护理 3 医药卫生 315 60 255
620202 助产 3 医药卫生 60 20 40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医药卫生 40 10 3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医药卫生 10 10  
5904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食品药品与粮食 75 15 60

注:待省教育厅核准
七、报名
    1.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2.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需填报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志愿。
八、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3月20日上午
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8日
 
  操  作、
面  试
(一)“文化素质”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0日上午9:00-11:00。“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用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或职业技能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或职业技能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于2016年4月7日下午5时前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办公楼二楼招生办(0557-3095368)凭二代身份证领取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提供以下资料:
1、          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准考证。
2、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
3、提供交费小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的规定,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00元。可到农行柜台交费:户名-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开户行-宿州市农行淮海路支行 账号-,交费时务必注明姓名和考生号,否则无法核对交费信息。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地点: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考试时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内容:高中类考生考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考查范围:个人基本情况、对学院的认识和专业的了解。分值:中职类考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操作-常规操作),高中类考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分值均为400分。
九、免试
获得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无需操作、面试优先录取。上述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交学院招生办,经学生处审核后予以认可。
十、总成绩的计算
高中类:
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中职类:
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十一、录取规则
依据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免试生除外)。
1、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2、           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2016年4月19日前在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网上向社会公示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预录取名单于4月25日前报送安徽省考试院。
4、           被预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28-2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未在网上录取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           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分类考试招生中被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对待,并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国民教育大学专科系列学历证明。
以下两种情况不予录取:
1.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不服从调剂到其它专业。
2.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考生愿意服从调剂,但其它专业已经录取满额。
符合条件的免试生经审核、确认、公示后优先录取。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奖贷助补免措施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和单项奖,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20%。
(二)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家机构申请。
(三)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100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四)困难补助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2.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五)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相关证明,报到后可免除学费。
十三、其他说明
1.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专业不予调整。
2.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通知书在学院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后批准后即发。
3.本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参与自主招生培训和招生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
地址:宿州市大学园区邮编:234000
乘车路线:市内乘15、27路到学院站下
联系电话:0557―3095378 3095368
学院招生网: 

原标题:2016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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