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同学们:
你们好!
为确保毕业生派遣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不影响你能够顺利入职,并将你的户口、人事档案等资料及时准确转递到位。特别编写了这份毕业派遣及相关政策问答,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祝同学们心想事成,成功入职!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5日
一、派遣和报到基本流程
1.毕业时已就业
2.毕业时尚未就业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
1.学校统一发给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
答: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接收毕业生的凭证,也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的依据。对于毕业生而言,就业协议书是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落实就业单位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为自己办理派遣或就业报到手续的重要依据。
2.请问就业协议书如何使用?
答:发放: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和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一式三份,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发放,人手一套,按编号发放使用;
签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签字、毕业生所在学院、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后生效。后由用人单位保留一份,毕业生本人保留一份,并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一份,用作为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报到手续的依据。
3.如果违约,怎么办理解约手续?
答:毕业生必须首先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就业协议,由原单位开出解约证明;然后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批盖章;后持以上所有材料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发协议书。
4.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一样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答:从功能上来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资方发生纠纷时维权的必要材料,而就业协议主要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要依据。
如果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使命即告完成。
5.在就业协议书使用过程中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答:⑴应慎重签约。就业协议书明确了劳资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⑵应妥善保管。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式三份、编号相同《就业协议书》(每生一号)。避免毕业生重复签约,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诚信和学校声誉。如果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要按相关程序补办。
⑶签约时还应注意就业协议书备注栏的附加条款。例如:协议期内工资的多少、违约时是否交纳违约金、如果考上研究生是否终止协议效力等易产生纠纷的条款,应与用人单位协商附加此类条款。附加条款与就业协议书同时生效。
6.就业协议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答:⑴前往所在学院查询原就业协议书编号,并开具两份遗失证明(内容包括:学院、姓名、学号、专业、遗失的协议书号及情况说明,并请注明:“若出现重复签约,后果自负。”);
⑵一份证明交到《甘肃日报》刊登遗失启事;
⑶另一份证明和遗失启事(或报社发票)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处;
⑷经招生就业处报省教育厅审核、公示7-10天,若无问题通知毕业生领取新的协议书。
三、关于报到证
1.报到证是什么?为毕业生签发报到证的主管机构是谁?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就业报到证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为毕业生签发报到证的主管机构是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对于我省生源毕业生来说,每年9月1日之前,报到证由甘肃省教育厅签发;9月1日之后,需要调整派遣单位或者改派的毕业生报到证,由甘肃省人社厅签发。学校负责统计、审核、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协助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2.对毕业时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想回生源地报到,而是想参加其他地方的招考的毕业生,可以派遣到其他市县吗?
答:一般情况下,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生源所在地派遣。
但如果因为投亲靠友发生户口迁移的情况,可以派遣至户口迁入地。符合这种情况的毕业生须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调整派遣单位的申请(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调整的原因);
⑵户口迁移的证明复印件或传真件;
⑶户口迁入市(州)人社局出具的接收函;
3.某毕业生是A市人,但是毕业后想被派到B市参加当地招考,于是想了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先和B市的一家企业签约,随之把户口迁入B市;然后再和这家企业解约,因已有B市户口,可以被派到B市了。请问这个办法可行吗?
答:如果可以办齐所需证明材料,则可行。
此类毕业生如果持有欲派入地市(州)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学校可以上报省人社厅为之办理改派手续。此类毕业生申请改派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⑴由原签约企业出具的解约证明;
⑵原报到证;
⑶欲派入地市(州)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4.毕业生毕业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将其派回了生源地,后来找到了工作并签订了就业协议,该如何换取新报到证?
答:此类情况的毕业生可以持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证前往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直接申请办理改派。
5.毕业生毕业时和一家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后来我后悔了,想回生源地参加当地招考,可以吗?
答:此类毕业生如果备齐以下材料,学校可以上报省人社厅为之办理改派手续:
⑴由原签约企业出具的解约证明;
⑵原报到证;
⑶生源地所在市(州)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6.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须持以下材料,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送往甘肃省人社厅申请补办:
⑴个人补办申请书(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补办原因);
⑵未就业者提交生源市(州)人社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者提交就业单位未报到证明;
⑶就读学院开具的证明(个人信息一致性);
⑷《甘肃日报》挂失(相关信息剪贴在个人申请书上)。
四、关于考研
1.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学校发放报到证吗?
答: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统计就业率时按照已就业统计,不发放报到证。此类情况的毕业生可持所考取院校开具的调档函前往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转递档案,持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直接前往所考取的院校报到。
2.考取了硕士研究生,但想放弃升学,希望被派回生源地参加当地招考,可以吗?
答:此类毕业生要被派回生源地,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人自愿放弃升学的申请(本人签字,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⑵所考取院校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取消该生入学资格的证明;
⑶生源地所在市(州)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