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报考联考单招专业的考生请仔细阅读相关牵头组考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信息网络技术中心及各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三、报名范围和报考条件
1、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身体健康状况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旅游类、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考生还应符合如下要求:男生身高1.7以上,女生身高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发放
(一)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
(四)缴费方式
考生通过银行汇款或登入学院缴费平台网上缴纳考务费,①银行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考生姓名、14位考生号(如银行对字数有限制可只注明14位考生号),②学院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n,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学院单招网站。学院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请学生保存好汇款回执,以便现场确认。
学院接收银行汇款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户:
学院户名: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账号:
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市凤凰支行
开户行号:
(五)准考证发放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由学院聘请校外(学徒制企业)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的教师针对考生报考专业及企业培养、用人标准等共同制定考试内容,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题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和学徒制合作企业培养、用人标准。
(二)考试
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类考生:
日期 |
时 间 |
考试内容 |
|
9:00-11:30 |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 |
中职(中专、技校、社会):
日期 |
时 间 |
考试内容 |
|
9:00-11:30 |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
10:30-12:00 13:30-18:00 |
面试 |
2、考试地点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唐山市路北区缸窑29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共计750分。
普通高中类考生
①文化课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6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②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社会知识,总分39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中职(中专、技校、职高、社会)考生
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面试,共计750分。
①文化课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6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考生的对所报专业理解、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总分390分。
(三)评卷
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制定科学合理地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2日登录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3日17时前,持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由该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复核。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本录取规则适用于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普通高中类、三校生及社会考生报考人数和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办法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校生及社会考生按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4)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5)学院对于缺考考生,一律按放弃考试资格处理,不予录取。
(6)学院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录取。
(7)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凭我院考试成绩参加征集志愿投档,在征集投档过程中我院也认同他校成绩。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
(二)时间安排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新生报到后,进行新生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教育部33号令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同时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315)7772978、 (0315)8832068
联 系 人:
传 真:(0315)8832068
电子信箱:tsgzyzs@***
学院网址:www.***.cn
学院招生网:www.***.cn/zsw
QQ群: 5814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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