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成为卫生职业教育的排头兵。2011年获批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并在示范校建设成果展中荣获“具推荐价值资源库奖”。2012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密集区,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近17万平方米,在校生达7000余人,现有17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设有护理、药学与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疗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6个系,医学基础和公共课2个教学部。现开设18个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具有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300余人,兼职教师400余人。现有实习基地170余家,主要分布在天津、北京和上海,为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学校每年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输送高质量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学校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3%以上,专业对口率95%以上,在天津市普通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高职医学教育组主任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会主任单位。作为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学校不断服务于全国和地方医疗卫生事业,并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卫生事业发展中,提供着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学校将传承百年历史文化,创造新的世纪辉煌,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办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努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文化强校。
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
第十五条 按照“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机制实施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未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者不可报考我校护理(专业)志愿。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并按春季高考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方法附后)。
总成绩=春季高考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 +政策照顾加分
第二十条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后,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考试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各环节的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22-60276922 022-60276923 022-60276652
学校网址:http://www.***
学校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录取结果;或电话咨询。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 60276683
附一:
2016年护理(专业)春季高考专业考试考核办法
护理专业是我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全国各医疗机构均缺乏护理人才,尤其是专科化护理人才更加紧缺,为了缓解专科护理人才的缺口,将进行专门护理人才的培养,因此选拔具有一定护理知识的考生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我校春季高考护理专业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我校《2016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
报名地点: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地址:河西区柳林路14号(95路公共汽车终点站)
报名时携带春季高考考生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学校(能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开具的中职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证明或毕业证或护士资格证、相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办理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考核时间:2016年4月10日。
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专业考试:
以2016年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采用笔试方式考核;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四、考核成绩的公布: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计入总成绩参与录取。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通过校园网或电话查询。
五、报考护理(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报考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参加专业考试。
注:本考核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报市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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