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苏州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苏州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志愿填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按照各省要求在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对应批次填报志愿
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对应批次填报相关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入围专业范围内(具体入围专业请点击查询公示名单),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具体批次等填报要求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
若生源地省份招生部门公布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包含考生入围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要求填写专业志愿(一般是“其他专业”或任意填写一个专业)。
若生源地省份招生部门未公布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则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对应志愿中仅填写学校志愿,我校会单独采集专业志愿。
二、我校采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
请于7月1日-7月9日登录“苏州大学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成绩查询、志愿采集系统”(http://zxbm.***.cn/zzzscj/),填报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志愿及高考分数。
若考生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设置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考志愿中具体填报我校入围专业的,请在我校采集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省级招生部门填报的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志愿一致。终录取时以省级招生部门投档的专业志愿为准。
若考生无法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填报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志愿的,终录取时以考生在我校志愿采集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考生提交志愿后,点击“打印志愿表”,将弹出的志愿表网页打印出来,考生及监护人亲笔签名,并填写联系方式,于7月9日前将志愿表扫描件发送至sudazzzs@***邮箱,或传真至0512-67507942。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