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与交费时间
2016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3:00-15:30 (因银行现场办公,故15:30停止办理收款,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到地点及流程
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6号(沈阳音乐学院桃仙校区附中教学楼)
报到流程:报到处(学籍注册)→交费→办理宿舍入住、琴房分配手续→交团关系→按分班名册去班主任处报到(按当日流程路线图报到)
三、报到时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6张(装袋、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自带签字笔填写有关信息材料。
3.新生须交家庭户口本首页(带户号)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一张。
※4.新生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张。没有身份证的新生在报到前在原籍提前办理身份证。
※5.共青团员须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报到时交给校分团委。
※6.已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请交医保卡正面复印件一张。
※7.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
※8.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十个月,补助标准为200元/月,共2000元/年,申请时间为正式开学后两周内。免学费仅限作曲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农业户籍(含县镇户籍)的学生申请,全额免除三年的学费,申请时间为入学报到当日,申请者需提交户口、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此期间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者,一年后转为正式在籍生,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新生一律禁止染发、烫发、留怪发型、着奇装异服等,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逾期两周以上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须向学校说明,保留报到资格一周。
3.报到时如实填写自然情况登记表、琴房使用承诺书,存档备用,如填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4.报到时如实填写学生参加保险登记表、安全责任保证书,如填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5.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训的学生,学校将按《辽宁省国防教育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到须知
1.新生报到当天下午16:30进行视唱练耳分班考试,新生要做好考试准备。
2.新生文化课、音乐基础课教材及学生用本由学校统一定购。
※3.住宿生入学时需自备洗漱用具、学习用品,除必要的衣服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宿舍,可自带手提箱一个;行李由学校统一代为购买、发放。
4.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如租用乐器,费用自理,大件乐器须办理相关手续。
※5.8月22日至8月27日新生军训,具体事宜详见军训通知。
6.建议外地学生在报到前办理银行卡,以避免学生在校期间因携带大量现金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注:桃仙校区内有交通银行ATM取款机)。
※7.新生不予办理借读手续。
8.家长在学生报到时应向学校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学校主管部门:教学信息报教务科、个人信息报学生科,由学校负责通知学生的辅导员及班主任。
9.新生报到全部费用须一次性缴清。
10.住校生自行到园区食堂办理就餐卡,到园区浴池办理洗浴卡。
六、有关户口事宜
根据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辽宁省外的新生户口一律不予迁入,毕业高考须回户籍所在地。
七、收费标准
1.由院财务处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收取的费用:
(1)学费(8000元/年) (2)住宿生交纳住宿费(800元/年) (3)教材费(400元/年)
2.由学生科、班主任、学生会代收费用:
(1)行李费(580元) (已提前入学的不用重买) (2)学生服(190元)(3)由学生会代收学生复习资料、作业本费、水费(400元/每学期)(4)保险(社保90元,意外伤害险40元) (5)军训费(450元)
八、学校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凤凰大街9-6号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邮 编:110169 电 话:024-23793246学生科 024-23793249教务科
九、乘车路线
在沈阳站乘坐环路公交车、在沈阳北站乘坐333路或334路公交车,均到陆军总院站下车,下车后换乘389路公交车到舞蹈学校下车(院内设有路标)。
注:带※标记的,由学生科负责,其他项目由教务科负责。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