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收与培养的规定(2015年9月修订)》(研[2015]46号)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下列学生被录取为“硕博连读”培养类型研究生。请各学院及学科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培养,名单如下:
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