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 201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 年我校将在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 景园林学 5 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 201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 目录。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
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 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长学习年限为 6 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
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
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 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 位提供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 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 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有关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 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 45 岁;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 名或未通过现场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
2. 时间:2015 年 12 月 20 日-2015 年 3 月 31 日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
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 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 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二)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19 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 219
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缴纳报考费(200 元),并提交 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现场确认 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网报信息确认无 误后打印并签字确认);
2《.沈阳建筑大学 2016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书(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 大小, 一式一份,下同),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 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研究生证原件和复印 件,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并补交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
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n/xlcx/rhsq.jsp)。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或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8.体格检查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 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 印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 生课程学习成绩单,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可登录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三)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 2016 年 4 月 21 日后登录中国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未通 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五、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16 年 4 月 25-26 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 体时间、考场详见考试通知单。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 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综合
运用理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 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 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2.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 专家推荐书;
4. 自我陈述材料(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 本人参与科研、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
料。 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
六、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考
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
果等择优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时间 2016 年 9 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生。 2.奖助体系
我校从 2014 年起,建立了包括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 辅”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奖助体系,并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 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
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
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
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
试科目。
3.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
博士生导师均有 2016 年招生名额。
4.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参考书目信息等均可通过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
责任。
6.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
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7.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及研究生招生微博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8.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
准执行。
十、招生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 9 号
邮编:110168
联 系 人:徐 亭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cn/?actio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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