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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16年01月15日14:22  沈阳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沈阳工业大学招收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57人(实际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本次招生报名考生报考须依据如下原则:
一、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原则
1 、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拟定计划,实际招生计划需按学院(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并参考导师数量进行学校内总量平衡;
2 、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当年招生人数不超过3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其中新增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不超过1名;考生应当咨询报考导师拟招生数和接收硕博连读情况,并自行作出报考判断;
3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录取原则、导师招生情况和考生报考导师情况,调整导师招生计划;
4 、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指标,由研究生院收回统一调配使用;
5 、导师优先录取考核成绩合格硕博连读考生;
6 、导师的合格考生数超过所规定名额时,导师在其报考考生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顺序按符合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加合进行排名确定;未能实现第一志愿报考导师录取的合格考生可自愿选择在相近学科内其他招生导师名下调剂录取;
7 、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分数线,但因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被相关专业其他导师调剂录取,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及录取原则
1 、初试及复试成绩结构:初试总成绩300分,其中含外语100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复试总成绩150分,其中含外语口语测试50分,综合面试50分,导师评价50分;
2 、初试结束后,研究生院根据初试成绩和招生规模,分学科(或专业)确定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入围名单;
3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分学院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
三、关于报考类别和学费
1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考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 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毕业后可以履行就业派遣手续;“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签订考生本人、学校和工作单位三方《定向培养合同》,档案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不予履行就业派遣手续。
2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及办法,我校将根据辽宁省相关文件制定,并及时上网公布。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每天9:00-21:00)期间,登陆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15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213房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注: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单独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所带报考材料见附件3
2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的同时要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毕业生报考: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
③ 以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5)体检表;(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163号)文件规定,提交职称证书;
(7)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8)硕士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发送至yzbsut@***)和答辩决议(纸质版);
   (9)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已发表代表性论文。
3 、考生须在2016年2月28日至3月1日上沈阳工业大学博士报考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五、攻读博士期间相关奖助政策
参见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其它
1 、其它事宜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 、考生录取类别确定后,入学后不得更改。
3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到研招办领取《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
4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与教育部2016年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2016年文件为准。
 
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2015-12-10
 

原标题: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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