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7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有65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9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369.66 万册、电子图书 22000 GB。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有2所孔子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即日起向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台湾地区免试生的报名申请。
一、报名条件
1.在台湾就读或者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就读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台湾高中毕业生成绩须达到“学测”考试顶标级和前标级的;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就读的学生“学测”考试成绩须达到均标级。
3.持有合法的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名称 |
序号 |
专业 |
备 注 |
文学院 |
1 |
汉语言文学 |
―― |
国际汉学院 |
2 |
汉语国际教育 |
―― |
历史文化学院 |
3 |
历史学 |
―― |
4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色盲不录取 |
旅游与环境学院 |
5 |
地理科学 |
色盲不录取 |
心理学院 |
6 |
应用心理学 |
色弱不录取 |
化学化工学院 |
7 |
化学 |
色弱不录取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
三、报名方式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2016年5月25日前(邮寄快递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
2.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②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影印本;
③台湾地区当年度“学测”成绩影印本;
④就读中学校长出具的书面推荐信(若无可不提交);
⑤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3.提交申请材料办法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后,邮寄至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请在快递封面注明“台湾免试生入学申请”。
同时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整理成一个电子文本(word格式或pdf格式均可),以“姓名+就读中学”为文件名,以“台湾免试生入学申请”为邮件主题,发送到陕西师范大学招办邮箱:jwzb@***.cn;
四、面试
经初审入围面试的考生,我校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另行通知面试事项,面试地点安排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五、录取原则
根据申请者的当年度“学测”成绩和面试表现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本简章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6年陕西师范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