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1号文件,我校2021年承担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10人,其中农业水利工程专业2人,环境科学专业2人,植物保护专业2人,经济动物学专业2人,草业科学专业2人。
凡有意愿报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必须下载填写《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书面申请须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含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
请务必于7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书》扫描成电子版(pdf或jpg格式)发送至sxndzsb@***。纸质版原件请寄至学校(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收件人:穆老师 电话:0354-6289308),《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将作为我校录取时参考的重要资料,若无申请书,不予录取。
什么是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是指我省考生由国家承担培养经费,毕业后须到西藏进行工作。高等学校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可参照普通高校民族班降分标准(40分)执行。考生入校前与招生院校、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学生毕业后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落实工作岗位。
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
招生录取和签订协议书
(一)录取。高等学校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二)考生在填报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省级招办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省级招办应将考生书面申请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
(三)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已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院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培养经费
对注册入学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免缴学费和国家补助的优惠待遇。
毕业生就业
(一)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落实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具体单位,学生毕业后到西藏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由培养院校负责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
联系电话:0354-628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