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点秩序,根据国家要求,学校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行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校发2014(162)】,研究生处也下发了《关于加强本校教职工在本校研究生考点报名参加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2015年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阶段已经结束,但尚有部分学院及部门教职工未按照规定在人事处及研究生处进行报备登记工作,现根据学校规定公告,相关考试人员报备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下午5:30。逾期未报备的,经核查后研究生处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数据上报学校。
温馨提示:经核查比对,目前仍有化环学院、经法学院、、外语学院、机械学院、土建学院、生工学院、数计学院、教科学院、VD研究所、学工部、校医院等部门、院系报考人员未按学校规定予以报备,请各部门、学院认真将学校文件精神传达至全体教职工。
研究生处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