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6〕113号)和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绍市卫医教[2016]17号)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它医疗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社区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二、培训方法
采用课堂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结合临床案例分析,加强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社区教育基地(包括所在单位)见习和实习,强化社区实践教育。
三、培训时间和内容
培训时间为1年,总计432学时。培训课程包括社区护理导论、社区护理知识与技能(上册、下册)、社区特殊人群护理等。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对象需提交材料:1.填妥的《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学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印);2.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审核并盖印);3.另交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单位、姓名。
(二)收费:每生培训费1080元,教材和大纲费120元,共计1200元。培训资料费于报名时交付。
(三)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15号。
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通过诸暨市卫生局“OA”系统报诸暨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四)报名地点:绍兴护士学校继教科(陶朱南路6号),联系人:毛羽艳 电话:87119382
五、考试与发证
考试课程由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核实行统一标准。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浙江省卫生厅核发《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六、配套政策
根据(浙人专〔2006〕1号)文件规定:申报相应的医、护类高级卫生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社区护士(师)业务考核和岗位聘任的依据;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纳入医疗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
原标题:2016年绍兴护士学校关于做好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