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报考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说明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第九条相关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商检技术专业的考生有身体条件限制,学院再次温馨提醒各位考生填报志愿时请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zs/Info.aspx?id=482)。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第九条内容:报考本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考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12(678)号文件《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相关要求,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身高不低于 165cm,无色盲色弱。
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身高不低于 155cm,无红绿色盲。
报考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商检技术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无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