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别 | 土木建筑大类 | 文化艺术大类 | 财经商贸大类 | 旅游大类 | 装备制造大类 |
包含专业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方向)、游戏设计、音乐制作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 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 |
免试入学条件 |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录取。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录取。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
相关证明材料 |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仅限一所院校),报考院校向联考单招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报考院校将免试名单报联考单招办公室。免试考生成绩按750分计算,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身份证、报考证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 |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 报考旅游大类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招生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提出申请,院校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各院校需于4月10日前将免试考生名单上报联考单招办公室,录取时按照高分计算总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招生院校公示后于3月29日前向联考办公室提供免试考生相关事项,由联考办公室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