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6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当的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 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2.现场确认。 考生按照个人意愿就近选择四个报考点的其中一个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参见各报考点通知或公告。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副本。 (六)报考费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其他报考有关事宜详见报考点的公告。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网上报名填报时请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通过学院联系方式与拟报考导师联系交流),联系方式请务必同时留内地联系方式。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 初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科100分。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各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请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科目: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能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10日,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复试时间及要求:2016年5月上旬前进行(具体时间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条例”。复试合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体检。 复试所需提交材料(请带好原件以便核验): 1.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副本,台湾考生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副本);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新生入学时补交);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副本。 3.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 4.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教务部门公章)。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学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五、学制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六、学费及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人民币)。 入学后可申请相关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要求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侨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及“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侨台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七、入学报到 新生于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和综合复查,如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位授予 课程及各阶段学习实践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合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医学学位(博士)或理学学位(博士)。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导师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www.***/shutcm/yjsy/ 导师网网址:http://lib.***.cn/daoshi/ 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