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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16年05月25日18:35  石河子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发[2016]7号)文件要求及石河子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及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公布。

一、录取工作方案

(一)初试及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包括初试考试3门科目的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由考生的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满分100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按一定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录取规则

1.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加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前将进行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复查,资格不符或不能按期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二、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

根据初试成绩实际情况,按照学科门类不同,分别划线

1.工学 英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一(数学科目不低于50分,非数学科目不低于60),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2.农学 英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6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3.管理学 英语不低于46分,业务课一不低于6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5分。

 三、各学院招生指标:

序号

学院名称

申请审核

指标分配数

入学考试(含硕博连读)

指标分配数

1

政法学院

 

2

2

生命科学学院

1

6

3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1

4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3

5

食品学院

 

2

6

农学院

1

20

7

动物科技学院

1

12

8

医学院

 

2

9

药学院

1

0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6

11

化学化工学院

2

3

合计

6

67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5月25日


原标题:2016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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