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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

  2017年03月14日12:09  上海交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推进上海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方向1、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突破大数据存储技术瓶颈,解决数据流通、交易过程中的共性支撑技术,构建试验环境,推动跨部门、行业的多源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撑上海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  

研究内容:(1)数据访问控制、数据质量及价值评价、电子交易风险分析与控制、数据可视化等关键技术,形成相关数据工具集。(2)超分辨率光存储关键技术及原型系统;磁光电混合存储产品及应用。(3)科普数据资源整合、挖掘分析关键技术,构建科普知识库系统,开展应用示范。(4)基于多源、异构、跨界数据资源开展面向电子政务、交通等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示范。(5)面向医疗健康、新媒体等领域基于海量数据的“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支撑技术及应用。  

执行期限: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2)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优先支持在数据交易中应用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方向2、北斗导航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围绕产业链创新需求,完善发展支撑环境,突破北斗导航产业技术发展瓶颈,促进应用示范,支撑北斗导航产业持续创新发展。  

研究内容:(1)现实场景高精度导航性能测试技术与虚拟测试系统。(2)场景自适应高精度定位方法与模型算法及应用。(3)全球多媒体卫星系统关键技术。(4)高精度高灵敏度高可用定位导航芯片与应用技术。(5)北斗位置综合数据分析关键技术与行业应用。  

执行期限: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2)、(3)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方向3、集成电路设计及装备零部件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 持续引导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创新和重大先进制造工艺应用研究,促进发展集成电路装备的零部件配套能力,支撑国家战略任务实施,提升本地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竞争力。  

研究内容:(1)14nm鳍式场效应晶体管(FinFET)金属栅功函数调制及应变沟道机理,鱼鳍结构自对准硅化物,以及原子层淀积Co创新工艺,开展FinFET器件和IP快速测试技术的原理研究。(2)汽车防撞系统77GHz毫米波雷达芯片及其系统。(3)内存控制模块等关键技术与解决方案及应用。(4)高容量密度晶圆验收测试(WAT)分析技术及测试芯片设计技术。(5)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整机产品应用的超精密机械加工、执行器、陶瓷零部件及应用,以及传感器、光学加工关键技术。  

执行期限: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方向4、信息技术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围绕网络通信、文化、信息安全、高端软件、物联网、高端芯片、新型显示、激光显示等产业的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系统的研发,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形成国产化系统、解决方案、设备并实现应用。  

研究内容:(1)100G以太网无源光网络(EPON)系统、板间光互联、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下一代无线网(NGB-W)等网络通信技术与应用。(2)大型音乐场馆直播云平台、科普场馆数字体验式学习平台。(3)自主可控的可信工业控制器及测试技术。(4)实时、多参数、高精度生命体征监测技术的可穿戴产品与应用。(5)互联互通的基于移动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CBTC)系统关键技术及核心装备。(6)面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与共性关键技术。(7)有机发光显示薄膜封装工艺技术开发和产品验证。(8)虚拟现实内容制作平台、显示终端与应用。(9)高流明激光光源工程投影机产业化技术与应用。  

执行期限: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2)、(3)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的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二、申报要求  

1、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2、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鼓励功能型平台、联盟组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申报;鼓励企业申报已在单位内部立项的项目。  

4、配套要求: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可以通过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project.shanghai.gov.cn/)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在线打印书面申报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申报材料,或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16:30。科研院受理时间为20164月6日下午16:30前。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网上填报流程:  

(1)登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project.shanghai.gov.cn/);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六、联系方式 34206880 丁金发 刘萍 


原标题: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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