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16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校内组织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推荐者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校内申报原则上要求正高职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院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申请书中“六、经费预算”请按照直接费用14万元、间接费用1万元进行预算填写,预算尽可能详细全面)
三、申报方式和填报材料
1、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申报名额比较少,校内各学院申报名额均为1名。请各单位推荐竞争力强的候选人,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报人选。
2、“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注意:(1)、在《申请书》简表一栏内“学科领域”认真填写,以此为答辩分组依据。(2)、在《申请书》第九栏“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请申请者本人填写,学院审核。(3)、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四、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安排
1、请于2016年6月7日(星期二)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统一交科研院计划项目办,同时将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wshq@***.cn,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前将签字、盖章的正式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六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院计划办。
3、项目申报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琴
联系电话:34206890-187
E-mail:wshq@***.cn
材料报送地址:新行政楼B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