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16年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内容,符合附件二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经专项测试(面试)入学。
一、申请流程如下:
1、
3
月
2
日
至4日,网上填报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2、
3
月
18
日
,来我校现场确认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免笔试申请表,领取准考证。
3、
3
月
22
日
,凭准考证来校参加专项测试(面试)。
4、
3
月
24
日
,在我校网页上公示专项测试(面试)合格名单。
5、合格考生无需参加笔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合格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笔试。
6、合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在
4
月
19
日
统一发放。
二、专项测试(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素质。
2、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清晰)。
3、对专业认知情况、职业规划与发展方向、个人兴趣爱好等。
三、专项测试(面试)满分为150分。
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附件二_免笔试入学条件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