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我校将于2016年春季学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进行改革,凡申请学位的或者希望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的学生才要求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改革方案已在下学期教学安排通知中发布。目前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新增功能已基本开发完成,下学期我校、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环节全部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总校按照改革方案新拟定了《电子科技大学网上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实施方案》(见附件一),请各办学单位遵照落实各环节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6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从2016年2月19日起开始至5月30日前结束。应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学生的全部学费结算需在2015年秋季学期完成。
二、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要求
详见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规定》。文件下载学生和管理人员均可按以下路径:登陆综合管理平台—“下载中心”—内容分类筛选:“毕业管理”。
三、毕业论文撰写资格审核:2014秋季入学批次及以前入学批次在学业年限内学生,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学费全部缴纳完毕。学习中心应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学习平台课程学习,并缴清学生学费。
四、毕业论文写作进度
2月19日—3月10日:选题、提交提纲(注:目前网上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仅支持在系统题目库中选题,学生自拟题目可由学习中心统一按规定格式(见附件三)上报总校,由总校添加进题目库中,学生再选题)
3月11日—3月31日:提交初稿
4月1日—4月20日:提交二稿
4月21日—5月10日:提交终稿
5月中下旬完成本科生毕业答辩
5月17日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自动关闭,写作环节结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资料者,直接影响论文成绩评定。
五、毕业论文写作动员
写作动员是论文写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请学习中心认真学习《电子科技大学网上毕业论文实施方案(暂行)》,以及《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管理系统_管理员、学生、指导老师操作手册》(见附件三),于下学期开学前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学习了解论文写作的相关规定和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流程,以及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改革方案,保证论文写作的顺利进行。
六、毕业论文写作成绩评定和监控
1.指导教师由学习中心聘请后,由学习中心管理员在综合管理平台按专业指定指导学生,指导教师与学生利用综合管理平台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指导与修改的交互。指导教师对不申请现场答辩的学生评定终成绩(按平时成绩20分、论文质量40分,书面答辩20分,满分80分),对申请现场答辩的学生评定初评成绩,现场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成绩(按平时成绩20分、论文质量40分,现场答辩40分,满分100分)。
2.指导教师在论文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当即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3.学院和学习中心教学管理人员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对学生的论文写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解决学生和指导教师遇到的问题。
毕业论文写作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由于我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和实施方案还在完善阶段,请学习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联系总校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
毕业论文系统管理员:龚泽平,联系电话: ,或者通过“学籍管理”QQ群联系。
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网上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实施方案(暂行)
附件二:毕业论文管理系统_指导老师、学生、管理员操作说明书
附件三:学生自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教学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8日